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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昌庭嘉园小区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14:38 浏览量:14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昌庭嘉园小区给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浦镇昌国南门沙石公路东侧

预 算 价:154369(不含甲供材料费)

发 包 价:142019元(下浮8%)

招标范围:图纸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给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6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4.提供资料

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中标人的确定

5.1有效投标人数量在2名及以上的,在开标会议现场随机摇号确定1名中标人。

5.2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9:30前将资料送交到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04室(资产运营部)并填写登记,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xswater.cn/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