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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浦镇制水厂改造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16:06 浏览量:8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浦镇制水厂改造修缮工程 已由 象发改石审批[202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浦镇制水厂改造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石浦镇凤落路16号

  2.3 工程造价:约33万元

  2.4 建设规模:拟对水厂内二级加压泵房、加药加氯间、回用水池车间、污泥脱水机房进行维修改造,总改造面积1307.8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批复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棚、钢梯、排水沟、电缆沟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合格

  2.9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如中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视为“无在建合同工程”;如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  职称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5家,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1、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先在2020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21】27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2、在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3、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4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确认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确认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 2021 年8 月5 日至2021 年8 月9 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1年8 月9 日17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均可采用线上操作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线上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一个项目只生成一份缴纳说明单,根据对应缴纳说明单去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可将多个项目重复缴纳在一份缴纳说明单里,不然后缴纳的保证金即视为无效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8月 10日9时 50 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育才路176号门卫处),联系人:胡盈盈,联系电话: 1348608605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县石浦镇凤落路16号

联系人:俞梁 

电话及传真:15168524089 

邮  编:315731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室

联系人:胡盈盈

电话及传真:0574-65722016

邮  编:3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