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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中心城区锦河路(新丰路至蓬莱路)污水管网扩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11:01 浏览量:8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中心城区锦河路(新丰路至蓬莱路)污水管网扩容 工程 已由 象发改审批[2020]3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经营性收入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锦河路(新丰路至蓬莱路)污水管网扩容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中心城区

    2.3 工程造价:约83万元

2.4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污水管道327米,修复雨水管道88米,雨水口13座,新建检查井16座等配套附属工程

2.5 招标范围:发改局初步设计批复内的污水管道、雨水管道、雨水口、检查井等配套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合格

2.9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9-2020年度象山县水务集团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库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合同工程中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视为“无在建合同工程”;如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 初级及以上 职称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 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申请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区审核通过: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8日至20201223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均可采用线上操作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已支付匹配成功)。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电话:余苏娅,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电话:董旭,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张晶晶,13857414931

线上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一个项目只生成一份缴纳说明单,根据对应缴纳说明单去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可将多个项目重复缴纳在一份缴纳说明单里,不然后缴纳的保证金即视为无效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122417: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59 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育才路176号门卫处),联系人: 陈娜 ,联系电话: 1377795508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县来薰路1000

联系人:徐晖

电话及传真:0574-65795510

邮编:315700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西街道来薰路4782

联系人:陈娜

电话及传真:0574-65005173

邮编:3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