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营业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14:14 浏览量:1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营业所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象山县育才路188号
工程规模:装修总面积632.56平方米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工程造价:51.7661万元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无在岗项目。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6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9 月 15 日至2020年 9 月21 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2 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 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 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
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
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
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
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
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 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宁波五联融资担保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由投
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 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
(13586880036),张晶晶(13857414931)。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9 月 22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 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育才路176号门卫处)。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部长
电 话:13777031088
招标代理人:宁波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2-1805室(财富中心)
联 系 人:俞琼
电话及传真:0574-65003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