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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墙头镇方家岙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7 14:16 浏览量:9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墙头镇方家岙村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象发改审批【2019】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三期)墙头镇方家岙村

工程地址:位于象山县墙头镇方家岙村
  工程投资:166.4661万元(不含甲供材料费)

建设规模:工程位于象山县墙头镇方家岙村,全村改造640户,安装DN20-150管道总长为19768米、阀门井148座、水表井661座等。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给水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和设备)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4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数量要求:当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先在2019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20】3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确认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确认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宁波五联融资担保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张晶晶(1385741493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6917: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育才路176号门卫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滨海水厂308          

 联系人:张鼎鼎                      

电  话:134547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