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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7 09:58 浏览量:2645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原则,拟招聘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名,性质为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验、年龄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8月28日。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1、岗位及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确定,详见附件1《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28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育才路176号象山县水务集团三楼行政事务部。

3、咨询电话:0574-89526870

4、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同意接受资格审核。

5、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上述报名材料 。

6、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7、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 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85184。

 

 

附件:

附件1-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招聘报名表

附件3-2017授权委托书